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2〕16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相关单位人事(组织)处: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1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3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
(二)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继续采用“变换卷技术”,请各考区在考前培训监考人员时,要求监考人员做到开考前提示应试人员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此要求务必在开考前向报考人员公示)。有关使用变换卷的信息请勿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