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养老服务产业链
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研发老年服务产品、项目,形成养、疗、研、学、乐等一条龙产业结构,并大力发展所有关联产业;加快形成养老服务与商贸餐饮、医疗康复、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度假、用品制造等领域的专业服务联系合作网络,及时、全面满足老年人多种需求,同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如发展老年文化和教育产业,兴办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等,让老年人老有所学。
(六)完善政府财政支持体系
除了每年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外,还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加大对养老服务产业的投入;安排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养老机构的规模、床位、投资额等因素,给予相应的资助等。
(七)鼓励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产业
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开发老年人用品等养老服务产业;积极引导慈善资源和保险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产业;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发展养老产业;探索采取直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和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扩大资金来源,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探索采用BOT模式兴建养老机构等。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进和完善对养老服务产业的金融服务,增加对养老服务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并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提供优惠利率;探索拓展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从事养老服务产业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增加自身的造血功能。
(九)落实用地等扶持政策统筹考虑产业用地
将养老服务产业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界定区位、建设比例,与其他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统筹考虑,优先供地;在开发居住小区时,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结合小区的配套及其他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合理布局养老设施建设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对闲置厂房、民用设施改建扩建方式兴办养老机构等。制定拆迁安置人员特惠养老政策。优先给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征地拆迁安置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并对住进养老机构的安置老人给予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给予享受社区的低偿服务。同时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老人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支持和鼓励。落实现有优惠政策。落实现有的各种扶持政策、税费优惠政策等,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养老服务产业激励补助政策,及时出台我市相应的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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