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主体、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使“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养老服务成为兼具福利性和营利性的生产经营活动;构建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产业特色鲜明、发展框架清晰、适应不同收入群体,多层次、全方位、局合理的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体系;构建服务供给多元化、运营机制市场化、服务管理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框架,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把我市打造成为区域性养老模式的创新典范和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示范基地。
(二)主要任务
1.制订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相关政策法规,培育和优化社会养老服务市场。科学定位养老服务产业,明确养老服务的产业地位,制定专项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和完善各种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引导各种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产业;激活养老市场,开发老年人用品,延长养老产业链。
2.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满足不同层次老年群体需求。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改革,使之实现良性运转,同时多层次发展中高端民办养老机构。争取到“十二五”期末,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使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逐步达到甚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高质量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引导和扶持,采取有偿、低偿服务等方式,运用现代信息网络等技术,在政府、市场和居家老人之间搭建一个良好的功能互动的养老平台,构建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配套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白天老人享受各种“托老”服务,晚上回家享受各种养老服务。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在各社区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4.完善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各种机制,确保产业能够良性发展。健全养老产业的监管机制、动态评估机制、服务机制和宣传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产业良性发展;健全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增长机制和培训教育机制,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和职业地位。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把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养老服务产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机制,使养老服务产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