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深圳市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的预通知
各相关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我委将于下半年对我市重点实验室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2年参加考核评估的重点实验室为2009年底前组建或纳入我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的重点实验室;2010年组建的实验室如已验收或达到验收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同步进行评估验收。
二、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重点考核实验室的学科目标与研究方向、研究水平与贡献、科研成果和绩效、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经费及设备实力、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方面内容。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估方式相结合。
三、说明
(一)为了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动态管理,今年开始将根据评估结果,对评估不合格的实验室摘牌淘汰。请各依托单位认真厘清本单位各实验室的定位、学科方向、人员组成及规划目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