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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修订)


  2.1.1 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应急工作需要,成立省物价局应对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四个工作组:监测预警组、价格政策措施组、价格行政执法组、协调保障组。

  应对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全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二是推进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完善价格监测网络、价格举报网络等信息采集系统;三是收集、分析重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相关信息,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人民政府报告,根据确定的警情级别,组织实施《陕西省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应急预案》;四是研究提出发展生产、吞吐储备、促进流通、加强监管、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向省政府提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五是组织对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案件和价格垄断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六是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七是根据市场价格情形,及时提出终止应急预案及其措施建议。

  2.1.2 监测预警组与职责

  监测预警组设在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其主要职责:负责价格应急监测文件的起草,组织开展价格应急监测,督导各地做好价格监测工作;分析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形势和价格走势,提出启动价格应急预案建议;汇总、编报价格应急监测情况简报和信息专报,并及时报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和应急监测实施办法。

  2.1.3 价格政策措施组与职责

  价格政策措施组设在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 ,其主要职责:负责与相关部门(机构)的联络、沟通工作;汇总价格异常波动有关情况,负责价格应急调控监管文件的起草;分析经济形势、市场价格走势,剖析价格异常波动的原因,研究提出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政策建议;负责建立省物价局价格应急工作专家人才库,为科学应对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提供智囊支持;办理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4 价格行政执法组与职责

  价格行政执法组设在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其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价格应急检查和督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和价格垄断案件;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加强12358价格举报应急值班,做好价格政策咨询和价格举报工作;跟踪分析价格违法行为特点和趋势,研究起草适用非常时期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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