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明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1.5 工作制度
1.5.1 应急指挥协调制度。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应急工作,整合相关资源,形成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合力。
1.5.2 应急监测预警制度。根据价格异常波动警情级别,建立健全相应的价格应急监测预警制度,实行定点、定时、定人监测,加强市场价格巡视和舆情监测分析,在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号,确保重要价格信息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不迟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1.5.3 应急值班制度。根据价格异常波动警情级别,分别实行相应的应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守,充分发挥价格信息监测系统和价格举报信息系统的作用,及时发现掌握价格变动情况,快速处理价格应急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
1.5.4 应急执法检查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异动价格应急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形成对价格违法的高压态势,务求检查取得实效。
1.5.5 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健全信息报送网络,确保监测数据、举报动态、政策措施、执法检查、值班情况等应急工作信息及时、准确、高效地报送和传递,为上级机关决策提供依据,为相关部门行使职能提供参考,为下级机关开展工作提供指导。
1.5.6 应急政策支持制度。深入分析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内在原因,研究提出价格调节基金使用、财政补贴和价格干预措施等综合调控政策建议。
1.5.7 应急法规保障制度。跟踪分析价格违法行为的趋势和特点,根据《
陕西省价格条例》、《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研究出台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提供法律支持。
1.5.8 应急新闻宣传制度。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宣传政府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加强监管的政策措施,引导消费、稳定人心;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告诫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及时发布价格异常波动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等,就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答疑解惑;弘扬守法自律的正面典型,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工作机构与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