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宁市发行企业债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加强对全市发行企业债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发行企业债券工作得以规范、有序推进,根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融资工作的意见(试行)》(鄂政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发行企业债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任振鹤 市长
副组长:黄剑雄 常务副市长
王济民 副市长
成 员:陈跃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张善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姚红星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宋文虎 市发改委主任
张晓先 市经信委主任
鲍晓峰 市科技局局长
万春桥 市财政局局长
皮 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用新 市环保局局长
李华平 市住建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