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逐步完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加快实施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今年,确保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5.57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3.3万户,改造农村危房4.5万户。加快建设全区城镇住房信息系统。(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分别负责。)
六、加快社会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家8个改革试点项目。一是在灵武市、盐池县和彭阳县进行农村学前教育机制改革试点。二是在全区示范普通高中和市、县(区)所属优质普通高中进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改革试点,将招生计划的55%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农村初中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三是在贺兰县、彭阳县和吴忠市利通区进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试点。四是在灵武市、吴忠市利通区和中卫市沙坡头区进行探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措施和办法项目试点。五是在银川市和石嘴山市进行改革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制项目试点,到2015年,初步建立试点地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六是在自治区职业教育园区进行宁夏职业教育园区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今年,职业教育园区13所学校全部完成入驻。七是在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进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八是在全区5个地级市开展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项目试点,今年要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预算经费。(自治区教育厅负责。)
(十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水平,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促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巩固提高城乡居民参保覆盖率,今年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巩固完善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规范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抓紧落实 “招采合一”和“集中支付”制度。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培养、退养等机制,利用1年-2年时间完成全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年内要完成1033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位、布局、管理等进行优化调整,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整体水平。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管办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自治区医改办、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