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建立县体育总会,逐步建立和完善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牧农民、学生等体育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妇女健身站(点)有较大发展。社区和行政村普遍建立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五)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加快建立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队伍,力争到201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要达到全县总人口的2‰。成立县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体育行业特有职业的国家资格从业人员协会,发展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培训基地,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开展各类群众体育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性强、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活动,特别是积极开展体现我县特色的草原那达慕、祭敖包等民族传统群众体育活动,努力扩大我县传统品牌全民活动的影响力。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定期举办综合性运动会,各乡镇每年要举办三项以上的体育竞赛活动。县文化体育部门要在“全民健身日”活动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提供免费健身指导服务。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县全民健身运动会,定期举办全县少数民族运动会、牧农民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等针对不同群体的运动会,努力营造群众积极健身、团结友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要将城市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以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体育公共服务。社区要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做好社区体育工作。
(三)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参与日常性的健身活动。落实文化体育行政部门责任,广泛组织开展广播体操、拔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和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跳绳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提高群众参与体育和健身活动的积极性。
(四)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各乡镇要将牧农村体育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以提高牧农民体质和健康水平为目的,充分发挥包括乡镇综合文体站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加强牧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创新牧农村体育形式,广泛开展“体育进农村,健康奔小康”等与牧农民生产生活相联系的群众喜欢的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