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北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肃政办发〔201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肃北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肃北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展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甘肃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酒政发〔2011〕94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逐步建立完善贴近实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科学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体育发展环境,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运动,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健康和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基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综合水平不断提升,初步建立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建立完善的全县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和监测运行机制,符合《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达到省市平均水平。培养和增强青少年体育锻炼兴趣和意识,全面落实“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项目,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
(三)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有较大发展。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基本覆盖城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县城建有综合性全民健身体育馆,乡(镇)和社区均建起1处以上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文体广场,6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逐步增加县体育运动场、绿地、广场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全面开放体育系统的体育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在全县建立一批功能完善、能承接高水平竞赛和大型群众体育活动的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打造具有肃北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建立广泛性、多样性和上下联动的群众体育活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