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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6.经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7.跟师学习记录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报名时审核原件,复印件由负责初审和审查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后报省中医药局复核留存。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传统医学师承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确定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要将文件内容在本辖区内相关媒体、网站进行通告,加强宣传,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二)参加出师考核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按时进入考场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地要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对伪造有关证明文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和省卫生厅中医医政科教处联系。

  联系人:沈波、戴运良

  电话:025-83620506

  传真:025-83620525

  二○一二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江苏省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人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市卫生局公章)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日期: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工作单位

师承老师姓  名

师承老师工作单位

师承老师执业年限及专长

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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