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按照上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网吧连锁化整合各项要求,确保完成网吧连锁化整合工作目标;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方便、快捷地为网吧连锁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网吧连锁化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制定本地区推进网吧连锁化经营办法,扎实开展推进网吧连锁化经营工作。云南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将组成督察组对全省网吧连锁化经营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积极创新,提高网吧经营水平。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创新,探索推进网吧连锁化,提高网吧行业经营水平的有效途径,通过整合网吧行业,增强统一采购议价能力,降低网吧经营成本;统一管理服务规范,提高网吧经营水平;创造新的业务发展点,提高网吧盈利能力;督促网吧守法经营,营造网吧行业健康形象。
(三)严控总量,不得增加网吧数量。全省网吧总数在连锁化整合过程中保持不变;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新批单体网吧;网吧连锁企业增加经营门店只能从现有单体网吧中整合转化,不得通过新设网吧增加经营门店数量。各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应当由各州(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汇总情况后及时上报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调配,将退出的网吧门店名额用于网吧连锁企业发展经营门店。
(四)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网吧连锁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建立网吧连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档案,发现辖区内网吧连锁企业经营门店一年中受到5家次以上行政处罚的,要及时报云南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发现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有《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正式上报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由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连锁经营资格。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瞒报、漏报上述情况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格年审,确保连锁真实性。网吧连锁企业所属门店的年审实行属地管理,由网吧连锁企业(总部)向门店所在地县(市、区)文化管理部门统一申请,集中进行网吧连锁门店年度审验,各州(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辖区内网吧连锁经营门店年审情况形成报告,上报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网吧连锁企业(总部)在其所属直营、加盟门店全部年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申请年审。年审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审中发现“假连锁”、利用连锁名义倒卖网吧证照等行为的,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