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行业开展测评。测评对象共14个,包括供电、供水、供气、学校、医疗、邮政、电信、银行、法律服务、旅游服务、市容环卫服务、物业服务、公交、出租车等行业。
测评的主要内容是围绕“迎世博”、落实“两高一少”等重点工作,着重测评行业履职、整改突出问题的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行业的测评调查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测评主要内容,设置体现行业特点的二级指标,采取入户调查、拦截调查、部门网上测评等方式开展测评调查,并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和反映问题的实例。各行业主管部门6月底前制定具体方案,征求市纠风办意见后,7月- 9月实施测评调查;10月底将测评调查数据(包括各项测评内容的分值、整改情况评价、存在主要问题的反映率、问题实例等)以及开展测评工作的综合情况报告,一并报市纠风办。
(四)着力抓好整改工作
持之以恒、扎实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是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之一,必须化大力气深入推进。
1、针对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有关部门和行业要针对近几年专项治理、民主评议(包括“重点评”和测评)、政风行风“热线”、办信查案以及自查等工作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措施,明确重点整改事项、整改目标和具体举措,10月底前报区纠风办。
2、开展“回头看”活动。市、区纠风办要组织监督员对2008年开展“重点评”的部门和行业(教育、学校、卫生、医疗、房地、物业服务、税务、规划、环保)开展“回头看”活动,检查整改情况,评估整改效果。同时,对其他非“重点评”部门和行业,也要听取情况介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持“监督不断线”。
3、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突出问题,由市、区纠风办组织力量开展专项调查,弄清事实,督促整改,实行问责,并予以全市通报。
4、抓好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区纠风办将根据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情况(包括“重点评”、实例调查、测评和整改情况等),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向区人大、区政协通报。要把民主评议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并逐步向社会公开。
区商委、各街道(社区)、列入政风行风测评的部门和行业要协助配合监督员、调查员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和测评工作,做好必要的保障工作。
三、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