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居民是否私自接拉电线,电表保险丝是否符合低压电器安全要求。
(二)居民(含商业小企业)是否违反规定超量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使用增压阀。
(三)老式居民住宅楼内是否配备了绳子、手电等逃生工具。
五、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09年4月8日至5月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8日至4月12日)
本阶段工作以各街道为主体,区安监局、消防支队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召集居委会、党组织、社工站等有关人员进行动员部署,组织观看火灾事故录像片,并就1-2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和通报。街道领导要率先垂范,靠前组织动员。此外,要充分利用现有报刊、杂志、黑板报、专栏等媒体工具,广泛宣传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创建安全社区的重要意义。
(二)隐患排摸阶段(4月13日至4月22日)
各街道对老式居民住宅存在的火灾隐患逐一进行排查,逐个进行原因分析,并写出排查工作小结,提出整改方案、意见和建议。
(三)走访整治阶段(4月23日至5月8日)
专项整治行动要列入各街道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会同区消防、安监等部门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对老式居民住宅存在的火灾隐患逐个走访,落实到人,走访整治工作要做细、做深。在整治行动期间发现的所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全力予以集中整治,并书面报消防支队。
六、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狠抓措施落实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街道、消防、安监、房管等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区委、区府主要领导对老式居民住宅防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当前社区(街道)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把此次行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起来,与迎世博工作、创建平安小区、安全社区工作联系起来,要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专项整治行动原则上以五个街道为主体,区消防、安监、房管、人口、派出所、物业等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整体合力。各街道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每个阶段都要形成书面报告(小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