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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海现代戏剧谷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海现代戏剧谷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为推动上海现代戏剧谷的规划建设,建立完善上海现代戏剧谷建设的运作管理机制,经研究,区政府决定成立上海现代戏剧谷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仁良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主任:方世忠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主 任:杭春芳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朱成钢   副区长

  徐孙庆   副区长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陈嘉祺   区财政局局长

  张爱华   区文化局局长

  周文杰   区审计局局长

  崔正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崔正明兼任。

  今后,管委会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现代戏剧谷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上海现代戏剧谷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上海现代戏剧谷的规划建设,建立完善上海现代戏剧谷建设的运作管理机制,提升城区商业商务文化氛围和区域文化品位,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上海现代戏剧谷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主导上海现代戏剧谷项目建设工作。

  第三条 上海现代戏剧谷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在管委会的主导下,通过承接政府购买专业服务的方式,具体负责实施上海现代戏剧谷项目的策划、推广、运作和宣传。

第二章 工作职责和机构

  第四条 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立足于服务静安国际商务港建设,挖掘区域核心创意资源和剧场资源,把握戏剧谷项目建设的总体方向和发展规划,监管戏剧谷项目运作的整个流程,为项目的启动、运行提供必要的政策、资源和资金扶持,并实施资金审批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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