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鼓励企业制定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力争相关企业达到30家,形成行业权威,促进企业形成品牌服务高地。
18、全区商业区域服务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实现服务质量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其中静安南京路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保持90%以上,景点、住宿等旅游服务业满意率保持较高水平。
19、重点产品生产企业采用标准率达100%,推行企业采用国际标准50项。
20、公共场所、主要路段使用统一、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做到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准确,标牌或指示牌中英文对照准确、文字用语规范。
三、工作步骤
“质量兴区”活动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立足长远、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循序渐进,不断完善思路。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全面启动阶段(2009年6月-2009年9月)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全区质量现状,适时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全区质量工作总体状况及监督检查的情况,交流经验,研究问题,协调工作。
(二)深入开展阶段(2009年9月-2011年4月)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分年度实施的阶段性目标,制定相应的定量和定性目标,编制“质量兴区”考核细则,结合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深入推进“质量兴区”各项活动,切实提高我区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4月-2011年9月)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由区“质量兴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总结成功经验,对开展“质量兴区”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产品质量抽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地区的监督抽查,质量监管部门要增加抽查频次,依法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的重点产品的抽查力度,加强对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项目的抽查,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加强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质量低劣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并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坚决遏制不合格产品出厂。要严格整改复查制度,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一律整改,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促进食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发展的指导,引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大力推动重点企业通过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促进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
(三)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完善扶持奖励政策
要按照培育储备一批、巩固发展一批、成长壮大一批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名牌、上海市著名商标以及区域名、特、优、新、好的产品及服务的培育扶植力度,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名牌产品、服务和驰(著)名商标。工作中,要培育企业品牌创建、运作和保护意识,通过创品牌来提升品牌集聚度和竞争力,充分发挥区域现代服务业的规模效应、管理效应和品牌效应,促进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结合《静安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行动纲要(2006-2010)若干配套措施》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质量、品牌奖励制度,出台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各行业和企业争创品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四)加快标准推进步伐,推广示范引领效应
发挥标准在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服务业现代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建立和完善静安南京路服务标准化指标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完善和实施服务标准,表彰和奖励标准示范企业。通过标准的制订、实施、推广来创建静安南京路服务标准化示范街,强化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执行行业标准的自觉性,调动迎世博标准化提升的积极性以及参与国际静安建设的主动性,从而进一步强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体现静安的国际化形象,使静安成为上海世博时尚地标。
(五)深入开展打假治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逐级明确打假目标任务,构筑覆盖辖区的打假网络,建立打假形势分析制度,有效预防和打击区域性质量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造假事件,对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迅速依法查处。做到“打”与“扶”,“治”与“理”的结合。积极推进企业合法生产、诚信经营,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现代服务行业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以创建文明商店、文明窗口为中心,以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认真执行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强化全行业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和静安南京路服务标准化体系,建立健全公众、顾客社会评价制度,对服务领域的服务质量实行定期、不定期的考评,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全面提高窗口行业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