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选树示范社区,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交流社区“三化”建设好的经验做法,深入宣传典型,发挥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提升社区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社区“三化”建设,在县委领导下进行,组织部门发挥抓总引领作用,民政部门发挥社区居委会建设牵头指导作用,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综治、人社、住建、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等部门要主动发挥作用支持和帮助社区加快“三化”建设。发改、财政、金融、税收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社区“三化”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协会等群众组织要立足实际,积极参与社区“三化”建设。
(二)加强分类指导。要注意总结社区新鲜经验、落实新的举措,努力提高“三化”建设水平,在推行中不断改善工作措施,细化推进的具体时间表,统筹安排、全面启动。要针对单位型、小区型、纯居民型、商贸集中型以及城乡结合部、社情复杂等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的社区,明确工作重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推进。
(三)加强工作考核。县委将把加快社区“三化”建设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考评的重要内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主要指标,既要考核社区党组织和所辖党员在社区“三化”建设中的履职情况,又要考核职能部门、驻区单位对此项工作的投入、重视程度。安排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要把社区“三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措施扎实、工作落地。
附件:自治县推进社区“单位化管理、网格化覆盖、社会化服务”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
自治县推进社区“单位化管理、网格化覆盖、
社会化服务”建设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地委推进社区“三化”建设安排部署,确保自治县推进工作顺利实施,经县委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推进社区“单位化管理、网格化覆盖、社会化服务”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薛俊强 县委书记
副组长:杨长年 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 磊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刁永海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吴其巴特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