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对公检法司机构人员的儿童权益办案技能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对未成年人犯罪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给予有别于成年人的保护,有效保障儿童权益。提高儿童法律援助受理率,针对各类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指导以及人性化的关怀服务,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的儿童权益保护和救助体系。
(5)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有效预防、控制儿童网络成瘾、网络不良信息毒害以及网络犯罪。
(6)重视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保证儿童享有自主支配闲暇时间的权利。帮助中小学生提高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加大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力度。
(7)加强对医务人员及相关技术鉴定人员的监管,严格控制非医学需要利用技术手段为孕妇做胎儿性别鉴定,保障男女儿童平等出生的机会。
(五)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1、主要目标
(1)营造自然、安全、健康、和谐的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2)净化和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3)为儿童提供丰富多彩的优秀文化产品,满足儿童文化需求。
(4)为儿童的实践、交流、创新活动创造应有条件。
2、支持性指标
(1)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规率≤1.2%。
(2)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3‰。
3、策略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使儿童优先意识更加深入社会。在城市基础设施、文化宣传、儿童用品等方面,充分体现儿童优先的基本原则。
(2)严厉查处和整治危害儿童成长的读物、影视产品、网络产品,杜绝色情和暴力。有效监管网吧、娱乐性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加强对儿童产品质量监控,坚决禁止不合格儿童食品、药品、用品、玩具、家具、服饰等上市,依法严厉打击生产和经营伪劣儿童产品的企业与人员。确保儿童产品质量抽查的整改复查合格率。定期检测与维护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
(3)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或避免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加强儿童意外伤害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提高家长和儿童的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建立和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保卫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应急反应系统,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完善相关交通安全标识。加强对学生专线或校车的监督与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止各种危害儿童生命安全、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校园伤害事件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4)加强社区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图书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的配备率和利用率,新建小区必须设立儿童活动场所。保证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活动质量。开放学校活动资源,利用校园网络为儿童提供相关科普、文体设施服务信息。各级各类公益文化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文化活动场馆向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中小学活动场地周末、节假日、寒暑假向儿童定时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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