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充分发挥有线电视、静安时报、网络等大众媒体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中的作用。开辟和健全多层次、多形式和全方位的健康教育网络与传播途径,在儿童中加强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禁毒教育等。在家长中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科学育儿。做好0-3岁散居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指导,全面增强儿童体质。
(8)促进社会各方面和儿童对生命与健康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改变儿童不良的生活方式和易造成伤害的行为,进而降低影响儿童生命与健康的危险因素。
(二)实施儿童优质教育
1、主要目标
(1)充分保障儿童公平享有受教育权。
(2)提升儿童的思想道德水平。
(3)促进儿童教育精品化,进一步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4)加强家庭教育服务与指导,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5)培育儿童形成健全人格、良好素质,提高终身学习能力。
2、支持性指标
(1)3-5岁儿童入园(所)率≥99%,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率≥99%,高中教育阶段入学率≥97%。
(2)新婚夫妇、孕妇、0-18岁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90%,社区建立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比例≥80%。
(3)高中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100%,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90%,幼儿园专任教师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100%,保持并提高小学和幼儿园中男教师比例。
3、策略措施
(1)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制观念。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不断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2)严格按照《
教育法》规定,保证教育经费投入,生均教育经费和公用经费继续处于全市领先水平。推进幼儿园、中小学教育资源的标准化建设,为教育公平性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实施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增加选择性课程的数量和质量,深化素质教育。公办中小学按规定接受来沪务工人员的子女就读。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更新教师的知识,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加强师德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实施素质教育等各方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