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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八)健全完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制度措施。根据中央和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打牢工作基础。突出公务员行为规范、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将公务员职业道德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和依据,促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健康发展。

  (九)着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要求,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列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作为每个培训班次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期间,对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轮训一遍,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创新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通过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承诺践诺、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岗位立功竞赛、学法懂法用法、知规范守规范、走进基层服务百姓等实践活动,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做实、做深、做细。

  (十一)注重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理论研究工作。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理论性、综合性、实践性都很强,要组织开展理论研究,通过征文活动、课题研究、举办论坛、召开研讨会、开展大讨论等形式,积极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明确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理论基础、实践途径、有效方法。

  四、加强本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要求

  (十二)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会同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作党委等部门成立本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务员局综合处(培训监督处),具体负责本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十三)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指导协调。各级党委(党组)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注重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积极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公务员参与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四)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经验总结。在推进本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要有计划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了解掌握各单位的需求,不断总结各单位在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做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楷模选树和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措施,增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长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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