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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全面推进“标准化大队”创建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全面推进“标准化大队”创建工作的通知
(沪城管执〔2012〕26号)


各区县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支队)、市局执法总队、市水管处、市机场执法支队:
  自2011年5月市局制定实施《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建设标准》以来,宝山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坚持先行先试,以深入开展“标准化大队”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推进城管执法队伍制度化管理,着力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执法装备等硬件设施标准化建设,显著提升了城管执法的效能和社会效果。2012年6月中旬,经市局考核验收,宝山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创建标准。
  根据宝山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的试点经验,市局决定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全面推进“标准化大队”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大队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做好创建工作责任感
  近年来,随着上海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以及法制环境不断完善,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挑战,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和形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市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的要求,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建设标准》,不仅明确了大队办公用房、执法装备、标志标识等硬件设施的建设标准,也细化了队伍管理、执法勤务、执法规范、为民服务等软件建设的制度规范。这为推进大队硬件和软件建设协调发展、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形象和执法效能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城管执法实效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夯实城管执法系统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城管执法事业科学发展。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组织体系,明确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协调推进、责任分解、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推动创建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要精心组织,深入贯彻创建标准,认真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重点,细化创建措施,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队伍制度化管理,树立队伍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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