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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创建充分就业区工作意见的通知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1.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建立集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和就业后服务五项功能为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一是整合资源,建立“一个中心”。按照资源整合、统筹管理的要求,实现职介中心与人才中心的合并对接,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全力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同时,将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与档案管理、人事代理分离,实现功能划分,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二是规划成立四个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分中心,方便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同时,加大科技服务力度,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全覆盖。三是建立集中统一的非公职介机构服务场所。对辖区内非公职介机构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实行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运行模式,规范非公职介机构的职业介绍行为,保障劳务市场的有序竞争,创造良好的求职环境,逐渐形成职业介绍服务品牌。
  2.搭建有效对接的岗位资源开发平台。坚持重大项目建设与就业需求预测同时进行、与安置城乡失业人员同时进行、与提供就业服务同时进行的就业“三同时”制度,切实将经济发展带来的就业机会转化为就业岗位。围绕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投资促进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的联动作用,建立季度用工信息通报制度和空岗信息报告制度,将各项就业服务关口前移,做好岗位需求提前预测和跟踪调查,主动搞好对接服务,引导企业尽可能多的安置劳动力就业,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3.创建全面覆盖的就业失业监控平台。整合现有“顺义单位用工管理信息系统”、“绿港就业快车”、“才赢天下”三大网络信息数据,建立全面覆盖的劳动力就业失业监控平台,动态掌握全区各镇、街道办劳动力的基础信息,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就业服务提供保证;动态掌握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双方信息,帮助就业服务部门有效做好人职匹配。同时,对企业招聘、解聘劳动力全过程进行重点监测,全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有效避免大规模失业现象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就业政策体系。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实际,不断调整、完善、补充区级促进就业政策。各镇、街道办要制定与区级政策相配套的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的优惠政策,真正形成以市级政策为先导,区级政策为主体,镇(街道)级政策为补充的可持续发展的城乡一体化就业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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