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青年英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绿容党组〔2012〕48号)
各区县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党组织、各区县林业部门党组织、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青年英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已经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讨论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青年英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
中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
2012年6月11日
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青年英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绿化和市容“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为加大青年优秀人才培养力度,现就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青年英才百人计划(以下简称“青年英才计划”)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定期评选“青年英才计划”人选
(一)“青年英才计划”人选名额
“青年英才计划”人选每两年推荐一次。2012-2013年度首次推荐“青年英才”100名,其中党政管理人才40名,专业技术人才45名,高技能人才15名。
(二)“青年英才计划”人选推荐范围和条件
1、推荐范围
本市绿化、林业、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系统的在职职工(其中高技能人才人选推荐范围可扩大到行业内有关企业)。
2、推荐条件
(1)在本职岗位取得一定成绩,作出较大贡献,并具有良好发展潜质。
(2)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满三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党政管理人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技能人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
(三)“青年英才计划”人选推荐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专家举荐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
市绿化市容局所属事业单位,各区县绿化市容、林业、城管执法部门,原则上可各推荐1名“青年英才计划”人选。
(2)个人自荐
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青年英才计划”人选评选部门寄送相关自荐材料。
(3)专家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