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
(津卫办〔2012〕289号)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津统办函〔2012〕22号)安排,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从今年5月份开始,组织2012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范围和对象
各单位2005年以后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上述人员自愿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培训。
二、组织和管理
(一)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由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管理。
(二)教育课程(以下五科课程可任选一至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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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法和时间
(一)参加继续教育的统计从业人员直接到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或各区县统计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