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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及《2012年度全市塘堰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折不扣完成18.2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市政府“十件实事”承诺兑现。同时,着力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所建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防护与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采取隔离防护、污染整治等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是灌区及小农水工程。抓好城区长坪、丹江口市江北等万亩灌区,及8个“小农水”项目区省级以上总投资11210万元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本着有利于管理和运行,群众满意、长期受益的原则确定产权归属,积极探索建后管护长效运行机制。
  四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尽快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完成12座小(一)型水库工程主体加固任务,积极开展了列入12年除险加固计划的65座小(二)型水库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查批复工作。
  五是水土保持工程。以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防治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治理工程为抓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确保治理效益,促进治理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0平方公里,投资9630万元。
  六是河道治理工程。将防洪治理作为首要目标,兼顾生态、景观、城镇建设等,体现“河畅、水清、岸绿、坡稳、景美、便民”的治理理念。启动城区泗河流域马家河下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郧县叶大乡余河治理工程项目,抓紧实施丹江口市浪河盐池河镇河段治理工程、竹山县洪坪河流域治理工程、竹溪县竹溪河水坪段防洪工程、城区张湾河中下游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28.5公里,完成投资26880万元。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一统三分”“一城两带”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行政领导责任制,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效作为行政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一项硬指标,从严检查考核。
  (二)密切部门合作。一是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与沟通,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信息共享。二是要整合项目资源。各地涉农项目,按照“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捆绑项目,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倾斜。三是整合资金。整合南水北调生态建设、退耕还林、支农资金、扶贫开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板块基地建设等多种可用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资金整合放大效应。
  (三)强化建设管理。要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组建程序,重点项目要实行招投标,认真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加强合同管理。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规定,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措施,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与要求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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