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产品,全方位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切实加大对各行业的信贷投入力度
(三)大力推广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产业链条为纽带的贸易融资业务。贸易融资既能规避众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又能降低融资成本;既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又能支持核心企业生产经营。各金融机构要继续大力宣传、推广此类业务。有效满足发展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贷款,要加快审批,及时投放。多方面拓宽有实力、有条件的大型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渠道,切实加大对这些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和微型金融。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批发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满足客户多元化信贷需求。积极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覆盖面,努力满足城镇商业、服务业、流通业、小手工业和建筑业等专业化、市场化的资金需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让更多的中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
(五)切实加大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要根据中央的精神,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要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不同小企业客户的经营状况、成长性、信誉度和融资担保方式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差别化利率,提高小企业服务的针对性。要紧密结合地方资源禀赋特征、产业特点和本行业务优势,针对小企业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大力开发推广更多的适销对路的信贷产品,以更加完善和多元化的信贷产品服务小企业。
(六)切实改进涉农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全市继续推广“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信贷”及“龙头企业+种植基地+行社联合+财政贴息”信用模式,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试点工作。,要加大继续开展新信贷品种创新力度,要有效扩大抵押担保范围,对于生产加工的中小企业探索开展生产设备充当抵押物贷款;对于养殖业探索开展活物抵押贷款;对于开采业探索开展经营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有效解决县域小企业融资难题。
(七)充分利用表内表外两种信贷资源。要继续大力拓展信用证、保函、保理、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在合规、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理财、租赁、信托等业务,全方位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八)积极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要继续加大上市后备企业扶持力度,不断壮大上市后备队伍,争取更多的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要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经营稳健、管理科学、市场有前景的优质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全力为企业直接融资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