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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印刷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发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印刷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发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印刷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市印刷行业从事印刷工程及技术(设备)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必须递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申报相关证明。

  申报当年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者;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者;尚未达到上述规定的学历、资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在技术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业绩突出,经单位推荐,可以破格参加申报评审。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的申报者必须参加专业答辩。

  2.按规定通过职称外语B级考试和符合本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具体考试事项请登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查询。

  3.担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发表的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代表性论文1篇,或未公开发表的论文2篇。论文应和申报材料同时提交。

  4.已取得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工作需要转到印刷技术工作岗位满一年以上,经所在单位考核能胜任现任岗位者。

  5.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外省市在沪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评审。

  6.申报者还需提供有关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的证明。

  7.任职资历计算至2012年12月底。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应根据要求如实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21世纪人才网下载),并按照“送审材料目录”(附件1)的要求填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表》(附件2),撰写“业务工作小结”,填报“职称制证信息表”(附件3)。

  2.单位人事部门(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申报表、基本情况表、工作业务小结、有关复印件证明等)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个人送材料请单位加盖密封章)。

  3.送审材料时,需携带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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