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1〕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十堰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公安部于今年8月份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以打开路、综合施策,掀起对“四黑四害”活动的凌厉攻势,力争取缔一批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关闭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捣毁一批收赃销赃的“黑市场”,端掉一批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摧毁一批“四黑四害”违法犯罪团伙、网络,打击一批“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铲除一批盘踞“四黑四害”之中的黑恶势力,查处一批“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幕后“保护伞”,整治一批“四黑四害”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建立完善防范“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切实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糜克洪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师永学、副市长张桂华任副组长,市公安、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商务、卫生、农业、安监、文体、城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承担全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副局长陈顺国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整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打击整治的重点是: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假冒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保健品、中低档酒类等有毒有害食品的小作坊和“黑心”工厂;生产假冒伪劣药品和血液制品、疫苗等的小作坊和“黑心”工厂;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和快递等渠道销售假药、非法收购药品重新包装销售的违法犯罪团伙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