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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 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 艳 副区长
  成 员:梁建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显富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伟 区财政局局长
  王亚迅 区科委主任
  叶向红 区教委主任
  纪连伟 区公安局副分局长
  办公室主任:曹俊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附件2:
  石景山区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设立工作流程

  一、申请设立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流程
  有条件的企业提出研究项目,填写《申请设立北京市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报批表》和《北京市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项目立项表》向石景山区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提出申请。
  石景山区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受理企业提出的申请并在形成初审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设站规定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材料预审。
  对通过材料预审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考察。
  实地考察后形成考察意见,对于同意申报的企业将考察意见会同企业提交的材料报送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于未通过预审的企业将未通过的原因及工作意见反馈给企业。
  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反馈给申请设站的企业。
  申请设站的企业根据《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建站。
  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项目结束后,资格自动取消。
  二、申请设立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设立北京市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报批表》(一式三份)
  2.《北京市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项目立项表》(一式三份)
  3.对于再次申请设立工作站的,申请单位提出新的研究项目,确定招收人员类型和具体人员后,填写《北京市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项目立项表》和《北京市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青年英才进站审批表》即可。

  附件3:
  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研究人员进站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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