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高三学生中开展兵役登记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青教通字[2012]45号)
五市三区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各中专学校:
为了在高三学生中进一步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青年学生承担公民责任,勇于承担保家卫国责任,根据《兵役登记法》规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青岛警备区政治部、青岛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高中三年级学生中组织开展“兵役登记进校园活动”,举行兵役登记和宣誓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符合本年度兵役登记规定的、我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学校今年应届毕业生。
二、登记仪式时间、地点
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点,各校校内。
三、准备工作
1.各市(区)教育(体)局提前与所在市(区)人民武装部联系,共同组织好所属学校做好举行兵役登记和宣誓仪式的部署和准备工作。
2.全市各个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统一要求到所在区、市人民武装部领取兵役登记表、兵役登记证书,并组织在校学生在举行登记仪式前将相关表格填好,学校负责将兵役登记证书填好。学生数量以学校实际在籍学生为准。
3.学校要提前与人武部门或军民共建单位安排一名解放军现役军人到学校参加登记和宣誓仪式,并在仪式上演讲,具体演讲内容由学校和部队研究确定。
4.各学校要确定一名高三学生作为学生代表在登记和宣誓仪式上发言,发言主题为:积极参加兵役登记,自觉接受国家选择,永远承担保家卫国责任等方面内容。
四、活动组织
1 .各区(市)教体局确定一所学校为所在区(市)的主会场。市教育局确定一所局属学校为全市的主会场。
2.各学校举行登记和宣誓仪式的活动方案由全市统一确定(见附件),请各学校按此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安排,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活动总结
1.各市(区)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要对开展活动的情况认真进行汇总、及时总结、收集资料,总结材料和影视资料于6月25日全市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会议时报到会务组。各中专学校交市教育局体卫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