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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煤炭发展规划的通知

  (七)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

  规范煤炭资源开发经营秩序,稳步推进矿业权整合,资源优先向优势企业配置,优先支持优势煤炭企业和被兼并重组的煤矿安全改造、技术改造项目。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鼓励发展电力、有色冶金、建材、化工等企业与煤炭企业联营,特别是煤炭、电力、运输一体化经营。提高资源勘查、开采集约化程度,提高大型煤炭企业对我省煤炭需求的保障力度。

  (八)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

  一是制定有利于煤炭企业发展的政策。允许提取转产资金;将省支配的煤炭采矿权价款一部分用于煤矿勘查、环境治理等;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大型煤矿建设提供支持。三是结合开展矿业权设置方案调整,理顺矿区总体规划与矿业权设置关系。四是清理不合理收费。

  附件:1.煤炭消费量、产量及调运现状与规划
  2. 2011-2015年规划新建煤矿项目(略)
  3. 2011-2015年规划新建选煤厂(略)
  4.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现状与规划(略)

  附件1:
  煤炭消费量、产量及调运现状与规划

 

2005年实际 (万吨)

2010年实际 (万吨)

2015年预测 (万吨)

一、煤炭消费量

4348

6246

9655

二、煤炭产量

2051

2746

3000

三、煤炭净调入(调出)量

(一)调入量(+)

(二)调出量(-)

2297

3500

6655

2395

3889

7055

98

389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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