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5.氨苯砜及制剂。
6.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
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9.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10.喹噁啉类:卡巴氧及其盐、酯及制剂。
11.抗生素类: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二)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清塘剂、抗菌或杀螺剂的兽药。
丙体六六六(林丹);氯化烯(毒杀芬);呋喃丹(克百威);杀虫脒(克死螨);酒石酸锑钾;锥虫胂胺;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三)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促生长的兽药。
1.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2.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其制剂。
3.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四)禁用于水生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的兽药。
双甲脒。
二、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
(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盐酸多巴胺、西巴特罗、硫酸特布他林、苯乙醇胺A、班布特罗、盐酸齐帕特罗、盐酸氯丙那林、马布特罗、西布特罗、溴布特罗、酒石酸阿福特罗、富马酸福莫特罗。
(二)性激素。
己烯雌酚、雌二醇、戊酸雌二醇、苯甲酸雌二醇、氯烯雌醚、炔诺醇、炔诺醚、醋酸氯地孕酮、左炔诺孕酮、炔诺酮、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促卵泡生长激素。
(三)蛋白同化激素。
碘化酷蛋白、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
(四)精神药品。
(盐酸)氯丙嗪、盐酸异丙嗪、地西泮(安定)、苯巴比妥、苯巴比妥钠、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异戊巴比妥钠、利血平、艾司唑仑、甲丙氨脂、咪达唑仑、硝西泮、奥沙西泮、匹莫林、三唑仑、唑吡旦,以及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五)抗高血压药。
盐酸可乐定。
(六)抗组胺药。
盐酸赛庚啶。
(七)各种抗生素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滤渣。
附件4
食品中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