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洛阳市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统一领导、管理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市政府信用办、有关金融机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办公室和评级管理办公室。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主要负责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宣传动员,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参评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安排各县(市、区)政府金融工作部门筛选和推荐辖区企业参加评级,落实政府的奖补政策等。评级管理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信用评级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组织各金融机构参与企业信用培植和财务辅导,出台对外部评级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办法,规范评级机构的选择,组织对评级机构的业务监管和评级效果进行评价。
(二)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服务体系。一是规范整顿全市担保机构,努力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担保体系;二是做大做强政策性担保机构,发展担保集团,提高担保能力;三是强化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调提高对信用企业贷款担保的放大比例,有效破解信用等级好的企业贷款担保难题。
(三)搭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一是搭建中介服务平台。推动成立“金融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积极吸引金融、政策性担保、信托、融资租赁、风险投资、信用评级等机构聚集,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法律、融资服务、信用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二是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要的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实现高效优质服务。
(四)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创新。一是实行帮扶。各金融机构对列入发展规划的中小企业进行对口帮扶,引导中小企业逐步实现信用升级,最终达到银行授信门槛;二是优化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流程。积极宣传推广偃师市农信联社“星光大道”授信评级的做法,在评级基础上,针对企业不同等级给予不同的信用贷款额度和综合授信额度,实行中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自助可循环贷款,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额度管理,循环使用”的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新模式;三是创新贷款方式。积极推广利用知识产权、股权、土地承包权、应收账款质押等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新产品;四是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中小企业提供差别化金融服务,在信贷政策、票据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不同的优惠支持。在风险可控情况下,可适当发放一定比例的信用贷款。五是开辟“绿色通道”。对信用评级达到一定级别的中小企业,依据风险可控程度,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急需贷款支持时,在授信额度内随到随贷,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发放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