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2年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和重点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工程化水平,我厅和财政厅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2012年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和运行评估项目进行了评审论证和实地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决定批准组建辽宁省表业等3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支持辽宁省水产品深加工等4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批准组建的3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即进入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为两年),可以“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的名义开展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和运行管理工作,各依托单位要按照中心组建计划和运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计划任务落实;各市及有关部门要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和运行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给予支持,确保按计划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请批准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认真组织填写《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任务书》(可到辽宁科技信息网下载),务于7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汪铁伦
电 话:024-23983410
E-mail:liujia@lninfo.gov.cn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08室)
附件: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任务书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
计划任务书
中 心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 管 部 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报 时 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编制
辽宁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