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宣传培训,确保贯彻落实《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思想到位。各地财政部门要把宣传培训、学习贯彻《
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会计管理的一项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宣传培训过程中,既要注重向小企业负责人、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宣传培训,还要注重向银行贷款人员以及财政、国资监管、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管理、税务、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宣传培训。培训务求“横行到边、纵向到底”,尤其是所属小企业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全面掌握了解《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质内容和执行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所属小企业按时贯彻执行
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加强政策协调,监管联动,形成合力,确保贯彻落实《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措施到位。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积极联系工商、税务部门,了解、掌握本辖区中小企业数量、行业分布、生产规模、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积极指导本地区小企业做好会计核算新旧衔接和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督促小企业做好实施前的清产核资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准则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有条件的市、县(区)财政部门可以积极培育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其开展小企业会计代理记账、审计、培训、企业管理等服务。
四、加强信息交流,确保贯彻落实《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服务到位。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随时掌握本地区执行《
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协调,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要深入小企业调研,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小企业、新闻单位等,做好
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执行的服务到位、监管到位、准则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