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责任,分级负责。坚持属地管理和条块管理相结合,各县(市)区实行属地管理,市级部门实行行业管理。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对本辖区实施的贫困村项目负责,及时为捐赠企业和个人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安宁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负责抓好本区域的发动工作,市工信委、市工商联配合有关县(市)区做好民营企业的发动,市工商联负责驻昆商会的发动,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动,市扶贫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责,按照“各负其责、各记其功、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原则,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扶贫救助投入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市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政策的兑现落实;拒不执行的,将进行问责。
(五)深化合作,内引外联。要创新思路,大力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把企业尽社会责任与开展村企共同发展、互利互惠共同开发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的发展要求,立足贫困重点村土地、矿产、山林、水资源、旅游、农特产品、特色种植的优势,积极探索村企联姻、村企联动、村企联建,动员群众通过入股、拍卖、承包、租赁、合作开发等形式,促进企业开发当地资源,激活资源需求市场,实现企业增效、群众增收、财政增税、共同发展的多元目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下移工作重心,认真宣传相关的扶贫开发政策措施,把贫困村作为企业的原料加工基地,密切加强与企业的多层次、宽领域的深度合作,切实解决好贫困村项目的包装、协调服务、立项审批、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在贫困地区投资、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当好贫困村发展的参谋、企业创业的媒人、群众脱贫致富的帮手,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六)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市扶贫办要把资金和物资管理作为中心环节来抓,切实加强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围绕捐赠企业和个人的意愿,真正做到定点、定向使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阳光操作,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履行扶贫帮困款物发放的相关手续,严格按程序办事,保证领取款物时留有当事人的签名或其他凭证,资金和物资的流向要清楚,用途要明白,群众要满意,帮困款物要及时发放到贫困群众手中,做到账、卡、册、表“四统一”。要切实加强对援建项目质量、进展和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
附件:1.昆明市社会扶贫捐赠联络卡
2.昆明市社会扶贫捐资助学结对联络卡
3.昆明市社会扶贫整村推进认建登记卡
4.昆明市社会扶贫联村开发登记卡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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