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效。充分结合实际,采取适时、适合、适当的策略,突出重点,体现实用、够用和方便就近入学,充分发挥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的实效。
三是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制定计划,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或适度超前,编制任务表、项目库和路线图,分步组织实施。
三、总体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总体目标
各地区在已经实施的昆明市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区域布局调整工作、2009-2011年国家校舍安全工程等的基础上,结合“十二五”国家校舍安全工程、国家和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二期工程和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新建、扩建一批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力争到2015年,完成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使农村中小学配套设施更加齐全,人力资源更加集中,办学效益更加突出,让更多适龄儿童享受到规模集中和办学效益最大化带来的成效,努力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实施范围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全域城镇化的统一部署,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和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将实现一步城市化,其区域范围内中小学将同步按城市学校进行建设,不纳入实施范围。
东川区、晋宁县、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昆明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未实现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的607所农村中小学校纳入实施范围。
四、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一)实施步骤
一是按照《昆明市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2011年建成的83所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到2012年底,完成对168所农村中小学的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
二是根据《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区域布局调整指导意见》的要求,到2012年底,完成110所农村中小学调整到48所学校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
三是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昆明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12年底,完成3所小学的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
四是结合实施“十二五”国家校舍安全工程、国家和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二期工程和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通过新建、扩建101所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到2015年,全面完成剩余的326所农村中小学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