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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境外商标注册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


资助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文件
  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境外商标注册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知〔2012〕5号)的规定,将纸制申请材料和相关原件交到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查验,咨询电话:83070173,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121室。公交车可乘坐到招商银行大厦站下车,地铁可乘坐到车公庙B出口。
  二、资助查询
  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在“站内搜索”栏中填写资助申请人名称进行查询是否通过审查进行公示。
  三、领取资助款
  申请单位/个人请于每周二和周四下午2:30-5:00到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车公庙招商银行大厦旁东海花园二期对面)工商物价大厦2002室办理领款手续。因每月25日后财务结算,当月不再办理领款手续。
  领款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须提供开户行证明及收款收据(盖财务章),收款单位请注明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申请个人须提供个人账户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发放资助款实行网上拨付,请领取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提交开户行证明和收款收据前仔细核查相关信息,以便正常拨付。
  4.财务联系人:郝小姐,联系电话:83070466;业务联系人:董振,联系电话:83070173。

  附件2:
  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资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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