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深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和学术研讨会及重大国际标准化学术活动,申报项目应是拟在2012年度内举办的;
(四)企业标准联盟机制培育须是2012年4月30日前成立并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且已提交了详细工作计划的;
(五)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须是拟在2012年度开展,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承诺将研究成果通过一定渠道免费进行推广的;
(六)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包括特区技术规范、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和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必须是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已经完成并发布的;
(七)其他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标准化项目。
五、申报方式
本年度深圳市标准化战略资金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请各单位先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书面材料提交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
六、申报地址
(一)网上申报地址
http://www.szscjg.gov.cn,网站主页/网上办事栏目/深圳市实施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网上申报系统
(二)书面材料递交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504室。
七、书面材料要求
每个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六份,A4规格纸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深圳市实施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五)申请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资助经费的,应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下达的正式批准成立的文件,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年度工作计划;
(六)申请国内标准研制和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研制资助经费的,应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及已发布的标准文本原件;申请国际标准研制资助经费的,应提交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和已发布的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