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健全信用服务行业统计制度
(二)资金保障
(三)人才保障
前 言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2011年10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定社会信用体系规划,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
企业信用体系是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十一五”期间,国内一些大中城市及多数省份加大了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在信用体系的整体规划、法规制度建设、征信系统建设、信用服务业培育、行业监管、诚信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部分省市还设立了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2011年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廉洁城市的决定》,制定《深圳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规划期为2011年~2015年。
截至“十一五”期末,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基本完成。企业信用法规框架基本形成,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初见成效,政府职能部门主导的信用管理体系雏形初现,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市场初具规模,为我市企业信用信息体系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在于三大体系的建设:一是企业信用法规体系的完善,这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制度保证;二是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及其规范运作,这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三是信用服务市场体系的形成,这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大体系的建设将推动我市企业信用体系的进一步发展,促进我市建设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诚信示范城市。
一、现状及问题
(一)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截至“十一五”期末,我市基本完成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企业信用法规框架基本形成,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初见成效,政府职能部门主导的信用管理体系雏形初现,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市场初具规模。
1、企业信用法规框架基本形成
广东省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管理规定》(粤府办〔2009〕114号),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
我市2002年11月颁布了《
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并成立专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构--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市政府办公厅从2002年至2007年先后印发了五批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成员单位信息目录,对各信息提供单位向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报送信息的范围、传输方式、更新时限、信息保密等工作做了详细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系统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