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2〕11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7月6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各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目标要求,结合我区结核病疫情与防治工作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全区结核病疫情与防治现状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被列为我国重大传染病之一。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相继制定了2个全区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由自治区财政统借统还实施了两轮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防治项目。2001年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各级政府积极履行承诺,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结核病疫情上升势头得到初步控制。十年间,全区共发现并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22万例,其中涂阳肺结核患者13万例,避免了102万健康人感染结核菌,减少10万人发病和5万人因结核病死亡,2010年全区涂阳肺结核患病率降至196/10万,比2000年下降了15%,基本实现了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结核病控制阶段性目标。
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加之我区结核病基础病情严重,我区仍然是全国结核病高发省区之一,每年报告肺结核发病人数近5万例,始终位居甲乙类传染病的前列;耐多药肺结核的危害日益凸显,未来数年内将可能出现以耐药菌为主的流行态势;在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持续增加,防治工作亟待加强;根据全区2010年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我区活动性肺结核患病率、涂阳肺结核患病率、菌阳肺结核患病率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3倍、3倍和3.6倍,据此推算,我区目前结核病现患人数约26万例,传染性肺结核患者近7万例,主要集中在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等南疆地区,约60%的患者为农牧民,以青壮年为主。结核病是导致众多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区结核病防治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防治工作的需要,防治服务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层防治力量薄弱,专业防治人员缺乏且能力不足,流动人口患者治疗管理难度加大,公众对结核病危害的认识不足,我区结核病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