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首批贵州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的通知
(黔建科通〔2012〕369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促进我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科〔2007〕206号)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现公布我省首批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见附件)。
技术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国家和省级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领域重点课题研究;
(二)参与研究、制定、修订行业发展规划、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导则及相关政策法规;
(三)承担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新技术推广等,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
首批贵州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