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4 安全餐饮消费环境建设工程
1特色餐饮建设工程。实施“滇菜”、“名企”、“名店”、“名厨”工程,重点扶持发展“过桥米线”等50户以滇菜为主的餐饮龙头企业。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少数民族文化氛围浓郁、影响力大的美食文化名城、名县、名镇30个,美食街区100个。
2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工程。分批次对全省星级酒店、知名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进行等级评定,建设餐饮服务企业的诚信体系。
3小餐饮整治工程。加大全省小餐饮的提升改造力度,使其基本达到卫生控制标准,加强专项整治,坚决取缔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小餐饮,推进小餐饮的升级换代,培育发展小餐饮集中场所经营,逐步统一规范监管。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重点建设10个国家级、25个省级示范县;20条国家级、50条省级示范街;50个国家级、200个省级示范店(食堂)。
5农村餐饮安全建设工程。成立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村(社区)干部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农村食品安全“一专二员”监管队伍。每年对20%的农村餐饮客堂建设给予资金补助,健全农村宴席餐饮卫生设施。
6信息化和检测能力建设。构建餐饮服务信息化监管网络安全系统平台和事故应急指挥系统。推进省、州(市)、县(市、区)监管需要的检验能力建设,完成各级快速检验设备配备,逐步提高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抽样批次。
第四篇 构建六大体系
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公共检测、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标准体系、配套法规、信息化管理六大体系建设,形成监管合力,构建长效机制,实现食品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第十章 创新监管组织体系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以构建权责一致、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监管体制为重点,全面创新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第一节 强化综合协调职能
由上到下逐级进行监管组织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参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架构,在省政府办公厅设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组织研究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省级机构改革模式,对州(市)、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相应调整完善。县级以上政府均应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并明确办事机构,积极推动单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加强省与州(市)及部门之间、各州(市)之间的协调联动。
第二节 理顺职责分工
省人民政府对全省食品安全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负总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四级食品安全网络体系全覆盖。加快出台《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界定各监管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为平台,统筹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农业、生产、流通、餐饮四大环节监管机构的分段监管职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统一、工作步调统一、信息发布统一、监管队伍建设统一,实现各环节无缝衔接和全程监管。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移交案件处理反馈机制、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切实形成合力,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三节 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
争取国家支持在我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试点。
选择1-2个州(市)先行先试,在综合执法、检验检测机构优化整合、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管理模式、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等领域积极开展试点创新,重点探索覆盖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和消费四大领域,以一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主的综合性、专业化监管模式,着力解决重复监管、职能缺位、部门推诿扯皮等体制性矛盾,为全省乃至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
第十一章 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依托我省现有力量,建立健全协调统一、布局合理、职能明确、技术先进、功能齐备、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培育开放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
第一节 整合检验检测资源
按照“合理布局、有效整合、资源共享、提高效能”的思路,整合现有分散在各部门的检验检测资源,科学配置新增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设备闲置,做到省级中心、州(市)级中心和县(市、区)级中心互为补充,力争实现检测资源共享,满足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安全监管的需要。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本级各部门食品检验资源的建设和使用,充分整合资源,建立有效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推进技术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与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社会需求相适应,着力构建服务于市场的社会共有、共享的公共检测技术平台。
第二节 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
提升检测能力。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技术监管能力建设。科学配置新增资源,重点加强食品安全专业检测实验室和公共检测能力建设,增强餐饮服务、初级农产品、非食用添加剂检验检测能力和基层一线快速筛查检验能力,建立起以省级检验机构为主导、州(市)检验机构为骨干、县(市、区)级检验机构为补充、企业检验能力为主体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注重配备紧缺、特需、先进、高效的仪器设施和执法一线快速检测设备,提高快速抽检的针对性和检测效率。在省级及重点州(市)检验检测机构以及大型食品企业(集团),推广使用一批较为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力争建成20个省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使省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在技术装备、实验室环境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检测项目检测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提高科研水平。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监测检验应用性科学研究,积极参与拟定国家级有关检测标准,拟定省级有关检验检测标准。研究云南特色食品和少数民族食品检测方法,重点发展可靠、快速、精确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跟踪研究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法典与标准、主要贸易国安全保证技术措施、关键检测技术等,不断提高应用技术研究水平。加大研究成果推广力度,逐步建立适合省情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模式和方法,研究制定高风险食品目录和危险性控制检测措施。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建立一支具有较强履职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专业化食品安全科研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