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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12)

  七、汽、柴油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交通运输行业稳定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请各地在3月20日16时前书面报告省物价局(传真电话:0551-2629131)。

  八、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3月20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安徽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安徽省物价局

2012年3月19日

  附件
  安徽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元/升

吨价

90#乙醇汽油

93#乙醇汽油

97#乙醇汽油

0#柴油

-10#柴油

9985

10584

11183

9135

9683

升价

90#乙醇汽油

93#乙醇汽油

97#乙醇汽油

0#柴油

-10#柴油

7.46

7.96

8.43

7.88

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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