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争做教育体制改革创新的领跑者。教育要发展,根本在改革。作为经济特区,深圳既承担着先行先试的时代使命,也有敢闯敢试的光荣传统。要以我市承担的三项国家教育改革试点为依托,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力争在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成为全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领跑者。
三是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争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跑者。围绕《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教育“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各级各类教育的年度任务和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发展、协调发展,推动深圳教育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向适度超前经济社会发展转变,真正发挥出教育的引领作用。
四是促进教育基本服务均等化,争做促进民生幸福的领跑者。教育是第一民生。促进教育基本服务均等化,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是民生幸福的重要因素,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积极推进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区际校际间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基本服务均等化水平,使教育成为促进民生幸福的领跑者。
(三)全面深化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三项试点工作。
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立足深圳教育实际,深入推进教育统筹综合改革、中小学课程改革、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三项试点工作,全面推进63项具体试点项目,力争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一是推进教育统筹综合改革。深化教育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教育决策机制和教育信息公开机制。按照特区一体化新要求,加快推进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探索高校理事会制度,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强化高校学术导向。深化中小学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动社区、家长及其他社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二是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扩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规模,建立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制度。开展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和长期从教津贴试点。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依法落实民办教育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新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民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
三是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完善课程资源遴选、引进和推广机制,规范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开发和管理。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推广探究式、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教育教学方法,完善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科教学大论坛主题活动。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推进课改示范基地建设,召开中小学课程改革基层创新工作现场交流会,总结、展示和推广全市课程改革的特色、成果和经验。
(四)着力推进教育发展九项重点工程。
一是高等教育创新发展工程。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设2-3所特色学院,支持高校建设特色学科和专业。深化深圳大学校内改革,筹建研究生院,推进西丽校区、医学院和附属医院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创业型大学。完成南方科技大学校园一期工程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学科建设步伐,争取教育部批准设立。全面推进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筹备工作,按照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校园规划建设、学科设置、教师招聘等工作,争取尽早获得教育部批准筹建。进一步理顺深圳大学城管理体制机制,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推进本科生教育工作,扩大资源共享。推动深职院招收高职本科生工作,积极探索高职教育新模式。完善信息学院新校区配套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启动深圳城市大学规划建设,依托深圳广播电视大学,筹建深圳开放大学。建立研究生参加科研团队制度,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机制。推进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建设,加强重点学科、名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积极探索高校招生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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