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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二)不断提升教育均衡水平,着力推进民生幸福。

  一是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今年全市小学一年级招收非深户学生9.91万人,占小一学生总数77.3%;初一年级招收非深户学生5.87万人,占初一学生总数的67.4%。今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全市免费非深户学生28.65万人,占全市免费学生的54.2%,符合条件的全部非深户学生都享受了免费义务教育。

  二是开展优质普高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改革试点。此项改革在我市尚属首次,被列为201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学校高度认同,市民反映良好。

  三是不断提升公办中小学均衡水平。继续推进“百校扶百校”行动,复评出成效突出的结对学校60所,召开工作现场会并予以奖励,对各区教育部门和结对学校进行专项督查,巩固深化帮扶成果。在市本级和坪山新区实行公办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教育经费均衡配置迈出重大步伐。

  四是大力推进民办中小学均衡发展。出台《关于优化深圳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的意见》,明确教育费附加15%用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出台《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区普遍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不断扩大规模,宝安、龙岗2区今年用于民办教育奖励和扶持专项资金达近亿元。支持民办中小学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实施小班化和双语教学等试验。

  五是普通高中均衡水平显著提升。六高(市二外)等三所普通高中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宝安中心区高级中学和横岗高级中学2所高中建成招生,宝安区松岗中学、龙岗区布吉高级中学扩建工程完成,原特区外今年新建扩建普通高中新增6500个学位;龙岗高级中学和市第六高级中学开工建设。

  六是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学生教育权益。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坪山新区率先成立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落实市政府对全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政策;组织高校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国家助学贷款、义务兵学费补偿等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全市中小学特困及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校服资助评审。全年共资助各类学生约98,938人次,资助金额约9,893万元。

  七是对口教育支援工作成效显著。选派12名教师赴新疆支教1年,组建名师队赴喀什市和塔县送教,新华社进行了专题报道;派讲师团赴西藏察隅县开展教师培训,安排新疆、西藏34名中小学校长到深圳挂职研修;与喀什教育局签订对口扶持协议,深喀教育园区等援疆项目开工;援建的喀什第十八小学如期开学,这是各对口援疆省市中开工最早、最先投入使用的教育类项目,受到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的充分肯定。

  (三)适应国际化城市发展需要,大力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一是制定《深圳市推进教育国际化行动计划》。将教育国际化作为深圳教育未来五年发展的重要特色,提出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的六大行动。

  二是继续推进深港、深澳教育合作及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深化实施深港姊妹校(园)缔结计划,首次开展深港学前教育互访交流和小学校长论坛,深澳教育交流取得突破进展,缔结首批10所深澳友好姐妹学校,并组织教育行政人员及骨干教师赴澳开展互访交流。港人子弟学校建设工作推进顺利,连续两年成功参加学位分派计划,全市4所“港人子弟班”共招收382名港人学生。我局应邀组团赴日本长野县(省级行政区)访问,并与俄罗斯萨马拉州教育部门建立了密切的交流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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