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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2〕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和《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寿永年

  副组长:俞 钢   市政府

  张南芬   市国土资源局

  成 员:周力丰   市国土资源局

  靳 伟   市法制办

  江圣友   市农办

  陈德良   市监察局

  王 晓   市财政局

  凌永建   市农业局

  罗利达   市公安局

  邵必文   市林业局

  周根强   市民政局

  罗焕银   市水利局

  王丽萍   市规划局

  诸国平   市住建委

  毛亚伦   市信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周力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牵头和组织协调,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检查工作。

  市农办:负责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

  市公安局:按照规定协助提供实有人口信息核查、比对等应用结果。

  市监察局:负责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监督,查处违纪行为。

  市法制办:负责对本级需拟定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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