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整合社会消防专业力量。各级政府要立足区域灾害事故处置需要,统一调配各方资源,依托公安消防部队,整合森林、防汛、矿山、医疗、电力等专业力量,发展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突出抓好石化、高层地下建筑、核生化等灾害事故攻坚组和特勤队建设。县区要按照应急一体化指挥模式,依托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队通信指挥系统,逐级建立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完善跨部门、跨地区应急指挥响应和社会联动机制。2015年年底前,全市至少要组建3支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
  (二)开展实战化执勤备战。各级政府要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重特大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和灾害事故类型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区域性和跨地区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县级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应急联动演练,提高联动反应、统一指挥和协同作战水平。要加快灾害事故模拟训练基地建设。2015年年底前,全市将建成一个灾害事故模拟训练基地,训练基地基本具备石化、高层地下建筑等典型灾害事故模拟训练演练功能。要加快灭火救援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部位情况、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对策、危险化学品辅助决策等灭火抢险救援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灭火和抢险救援作战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快部队正规化建设步伐,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实战技能大比武活动,深化执勤训练改革,加强战训基础建设,提高消防队伍承担多样化任务的实战能力。
  (三)加强社会化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消防应急物资储备标准,足额储备应急救援装备、战勤保障物资,形成平战结合、遂行保障的战勤保障体系。要建立战勤物资调用机制,发挥社会力量,提高跨区域运输、卫勤保障能力,满足灭火救援装备物资保障需求。
  七、开展全民性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一)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双普及活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部门印发的《辽宁省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11-2015)》(辽公通〔2011〕193号),每年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在“119”消防日、重大节日和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县区、乡镇政府要开设固定的消防宣传窗口。科技、司法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教育部门要纳入教学计划、教师培训和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公安消防部门要开通消防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消防安全和火灾信息,引导正确的舆论;拍摄消防影视剧,推进消防文化建设。各县区要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每年开展不少于1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组织不少于1次的应急疏散演练。社区(村)和物业服务单位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全员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