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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五一”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肃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五一”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肃政办发〔2012〕45号)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属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为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全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4月20日至25日,各相关单位、各企业组织本行业、本部门、本企业开展全面安全生产自查活动。

  (二)4月25日至“五一”假期,由县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具体部门人员及车辆安排见附表)

  二、职责分工和重点检查项目

  这次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覆盖全县安全生产的各行业、生产经营的各领域。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部门监督检查和政府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和各自工作责职,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县安委办将成立专门检查组对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及工矿企业进行安全督查。

  1、道路交通安全:由县公安局牵头,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农机局配合,负责全县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督查,重点查处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以及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违法行为;检查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状况和运输单位资质,严肃查处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乘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车;检查客运场站的安全管理现状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综合治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2.矿山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人社局、工信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煤矿、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治督查。

  煤矿:认真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对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改扩建及资源整合的煤矿企业,要加大工作力度,和改扩建、整合力度、特别要盯紧、盯实经过复产验收已经恢复生产的煤矿企业,督促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经常性安全检查,严防死守,确保煤矿企业不出问题;对对带班下井工作制度、监督和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领导没有带班下井的,依法严格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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