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内容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诚信计生工作与打造“阳光计生”、创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全国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省级孕前优生监测试点县工程、“生殖健康进家庭”工程结合起来。
(二)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结合群众需求,按照程序组织修改、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诚信计生三方承诺》、村委会和育龄群众《诚信计生承诺协议书》,明确村“两委”工作职责、群众实行计生的权利义务及其待遇,建立健全计生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
(三)签订协议,履行承诺。三方双向承诺: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和村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群众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群众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自愿签订协议:已婚育龄群众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由5-10人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诚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自觉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协议中政府、村(组)委承诺的激励政策规定。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建立村(组)支部书记、村(组)委主任负总责,村(组)计生专干具体抓,诚信计生小组组长配合抓的村级计生层级管理机制。加强对村级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履行好宣传员、服务员、信息员、管理员的职责。
(一)诚信计生与开展村(组)民自治工作、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相结合。依法兑现奖励扶助救助等优惠政策,定期组织计生协会会员和群众代表开展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活动,听取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理解看法、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建议,真正做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
(二)诚信计生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深入了解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充分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通过组建诚信计生小组,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的形式,明确群众的权利义务和政府的职责,尊重和维护群众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规定的奖励扶助待遇的权利,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以“健康计生”满足诚信计生群众的需求。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县、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率和满意度。